對于絕大多數生產企業(yè)而言,WEEE及ROHs這對“姊妹”指令帶來的最大及最直接的影響是造成企業(yè)必須為進入歐盟市場投入更多的資金。這些額外成本主要存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設計綠色產品的成本
相對于生產傳統(tǒng)電子電氣產品的廠家而言,綠色產品生產商將在歐盟市場上占有明顯的低成本優(yōu)勢。從長遠來看,電子電氣廠商無論是從經濟效益角度,還是社會效益角度考慮,都不得不選擇生產易于回收再循環(huán)的產品。WEEE指令規(guī)定,每種產品都必須達到相應的回收再循環(huán)率,而這種回收再循環(huán)標準是非常嚴格的。根據WEEE規(guī)定,報廢產品的回收再循環(huán)率的最低標準必須達到其重量的70%。歐盟各成員國在將WEEE指令寫入本國法律中時,還可以根據各國國情、環(huán)保處理技術水平等提高報廢產品的回收再循環(huán)率。ROHS指令還將迫使生產廠家盡快物色好禁用物質的替代品并實現工業(yè)化生產,以期早日擠占歐盟市場。
改換產品標簽的成本
WEEE指令規(guī)定,各成員國在將該歐盟指令寫入本國法律時,必須保證消費者能夠從產品標簽上明確識別生產廠家。此外,生產廠家還必須在產品的標簽加蓋特殊標記,注明該產品是于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場的。該標記將做為決定日后該產品報廢回收時能否獲利補償的依據。
產品標簽上的價格標記
根據WEEE指令,自2005年8月13日起的8年過渡期內(大型設備的過渡期為10年),廠家可以在標簽上標注一個參考價格,顯示該產品報廢后的回收及處理預計成本。
建立并完善回收體系的成本
(1)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場的產品
對于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場的產品,廠家在將自己的電子電氣產品投放歐盟市場時,必須出具一份保證書,對承諾支付自己產品報廢時的回收處理成本做出法律保證。保證書的具體格式及內容由歐盟各成員國自行設計。這一保證書存在的另一作用是,即使某一產品的生產商在一段時間后退出歐盟市場,也必須負責已經投放歐盟市場的自己產品的報廢回收、再循環(huán)及處理成本。
目前,生產廠商可以選擇幾種方式來回收報廢產品,包括自行建立相應報廢產品回收系統(tǒng)、幾家聯合設立回收系統(tǒng)、委托專業(yè)回收組織來處理自己的報廢產品等。根據WEEE指令,歐盟各成員國必須對這種回收體系予以支持,但因為各成員國對WEEE指令具體實施上的差異,可能會造成歐盟內部各成員國間回收系統(tǒng)的差異。
(2)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
對于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歐盟市場的產品,WEEE指令規(guī)定,那些在2005年8月13日前已經進入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氣設備在報廢后必須由歐盟市場上的所有電子電氣產品廠家根據自己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銷售份額來相P應分攤這些報廢產品的回收再循環(huán)處理成本。
(3)電子電氣設備的非家庭使用者
根據WEEE指令,如果電子電氣設備不是歐盟成員國內的私人家庭使用,報廢產品的回收成本也應由設備生產商承擔。歐盟規(guī)定,各成員國必須于2005年8月13日前確保生產商提供資金,以用于此日期后歐盟非私人家庭用戶使用的設備的報廢處理。對于2005年8月13日前進入歐盟市場,并由非私人家庭用戶使用的設備,WEEE規(guī)定也可以由設備生產商支付報廢處理。但WEEE指令也提供了另一選擇,即設備生產商與非家庭使用者可以通過協(xié)商來自行決定報廢產品的回收費用分攤。這一點需要歐盟成員國根據各自情況自行決定。
目前,日本、歐盟的無鉛轉換步伐較快,但是這些發(fā)達國家在電子產品無鉛化法律的制定上保持了相當的彈性。在美國,鉛仍被允許在電子產品焊料中使用,但迫于日本、歐盟的壓力,美國國家電子制造協(xié)會已經成立了一個無鉛特別工作組,研究含鉛合金的替代品。